「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功能增修案第4次契約變更議約

「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功能增修案4次契約變更

壹、專案說明

一、專案名稱

113年度「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功能增修案(案號:113227)第4次契約變更案。

二、專案範圍

提供地政局及所述地政事務所系統維護服務,維持系統正常運作。

貳、現況描述

一、地政局

(一)作業概述:

  1.「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系統維護事宜。

  2.「地政資料掃描建檔資訊系統」系統維護事宜。

 (二)作業環境描述:現有伺服器規格如下:

  1.作業系統:Microsoft Windows Server 2016

  2.Web Services:IIS 8.5

  3.資料庫:Microsoft SQL Server 2016 express

二、各地政事務所

()作業概述:

  1.「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單機版)系統維護事宜。

  2.「地政資料掃描建檔資訊系統」(單機版)系統維護事宜。

    (二)作業環境描述:現有伺服器規格如下:

  1.作業系統:Microsoft Windows Server 2019

  2.Web Services:IIS 6.0

  3.資料庫:Microsoft SQL Server 2014 express

參、需求說明

一、辦理系統維護作業,並隨時提供相關技術諮詢服務,必要時需配合辦理系統移植:

(一)涵蓋系統

1.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

2.地政資料掃描建檔資訊系統。

(二)維護作業對象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地政事務所。

(三)定期維護

廠商應每季辦理系統檢視及適時調校系統執行環境、磁碟空間、SQL Server資料庫(含備份)等,並填寫系統維護紀錄表,納入每季維護報告書內。

(四)叫修服務

1.廠商應自本局通知起4小時內以電話回應,並自接獲通知發生故障後8工作小時內協助解決,維護時間自通知起不得超過2個日曆天完成維護或以替代方案維持正常運作。

2.系統維護預定維修完成期限,若已超過下班時間,廠商應配合本局要求無條件配合進行加班維修作業,廠商維護人員所需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3.另有特殊情況,則由雙方協議。

(五)廠商於完成定期維護及叫修服務後,應將處理情形作成系統維護紀錄(詳附表)。

202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