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功能增修案第4次契約變更
一、專案名稱
113年度「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功能增修案(案號:113227)第4次契約變更案。
二、專案範圍
提供地政局及所述地政事務所系統維護服務,維持系統正常運作。
一、地政局
(一)作業概述:
1.「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系統維護事宜。
2.「地政資料掃描建檔資訊系統」系統維護事宜。
(二)作業環境描述:現有伺服器規格如下:
1.作業系統:Microsoft
Windows Server 2016
2.Web Services:IIS 8.5
3.資料庫:Microsoft
SQL Server 2016 express版
二、各地政事務所
(一)作業概述:
1.「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單機版)系統維護事宜。
2.「地政資料掃描建檔資訊系統」(單機版)系統維護事宜。
(二)作業環境描述:現有伺服器規格如下:
1.作業系統:Microsoft
Windows Server 2019
2.Web Services:IIS 6.0
3.資料庫:Microsoft
SQL Server 2014 express版
一、辦理系統維護作業,並隨時提供相關技術諮詢服務,必要時需配合辦理系統移植:
(一)涵蓋系統
1.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
2.地政資料掃描建檔資訊系統。
(二)維護作業對象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地政事務所。
(三)定期維護
廠商應每季辦理系統檢視及適時調校系統執行環境、磁碟空間、SQL Server資料庫(含備份)等,並填寫系統維護紀錄表,納入每季維護報告書內。
(四)叫修服務
1.廠商應自本局通知起4小時內以電話回應,並自接獲通知發生故障後8工作小時內協助解決,維護時間自通知起不得超過2個日曆天完成維護或以替代方案維持正常運作。
2.系統維護預定維修完成期限,若已超過下班時間,廠商應配合本局要求無條件配合進行加班維修作業,廠商維護人員所需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3.另有特殊情況,則由雙方協議。
(五)廠商於完成定期維護及叫修服務後,應將處理情形作成系統維護紀錄(詳附表)。
壹、專案說明
貳、現況描述
參、需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