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案名稱
「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114年度功能擴增案。
二、專案範圍
提供各項增修功能,提升系統運作效能。
一、作業概述:
(一)「臺北市地政歷史資料查詢系統」功能增修事宜。
(二)「地政資料掃描建檔資訊系統」功能增修事宜。
二、作業環境描述:現有伺服器規格如下:
(一)作業系統:Microsoft Windows Server 2016
(二)Web Services:IIS 8.5
(三)資料庫:Microsoft SQL Server 2016 express版
一、系統功能擴增項目如下:
(一)既有功能維護
1.申請書掃描建檔功能優化。【114年10月31日前完成】
2.「舊簿查詢列印」地號/番號輸入方式新增區間地號。【114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功能增修
同步異動上傳增加本頁全選、全選、取消等批次異動功能。【114年10月31日前完成】
以上所列各項系統功能增修需求,以實際需求訪談為準。
項次 |
交付項目 |
數量 |
交付期限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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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 |
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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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業務服務團隊成員名冊 |
1 |
1 |
114年8月8日 |
1. 交付物件如需修正時,廠商應於接獲本局通知後7個日曆天內完成改正。 2. 功能增修系統說明文件應含糸統分析設計說明、功能程式版本清單、程式更新說明、相關安裝設定說明文件及操作使用手冊。 3. 原始程式碼、函式庫及必要之程式元件等不需書面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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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功能增修系統說明文件 |
1 |
1 |
11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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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功能增修原始程式碼、函式庫及必要之程式元件 |
- |
1 |
114年10月31日 |
備註:交付期限係指送達機關日期(廠商需要考量交寄時間)
一、 本專案增修之各項系統功能,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固1年,並提供諮詢服務。
二、 保固期間如本局發現程式有瑕疵,廠商應於機關訂定期限內配合修正。
三、 保固期間如遇內政部發布「內政部地政資料掃描建檔資訊系統」、「內政部地政登記簿整合系統」之新版程式,廠商應依本局通知辦理程式整併事宜,並於整併完竣後至本局及本市各地政事務務辦理程式更版事宜。
保固期間內需配合本局系統上線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