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授權條件 >

冲信息科技株式会社（以下簡稱｢本公司｣）依下列條款授權顧客使用以本包裝提供之軟體程式（以下簡稱｢授權軟體｣），顧客同意接受下列條款。
1.	使用權之授與
為使用對應授權軟體之本公司產品（以下簡稱「本公司產品」），本公司於本契約條款規定使用條件下，授與顧客使用授權軟體之權利；顧客不得將使用權轉讓或再授權於第三人。
2.	複製
顧客得以於本公司產品直接或透過網路連線之複數電腦上各別使用授權軟體，但不得將授權軟體使用於除此以外之其他目的；且不得製作、使用授權軟體及使用手冊之重製品，亦不得轉讓、租借於第三人。但授權軟體備份目的之單一複製，不在此限。
3.	軟體之變更
顧客不得對授權軟體進行變更，或依反彙編、反向編譯、逆向工程等方式加以解讀分析。
4.	資訊保密
顧客不得向第三人揭露授權軟體及使用手冊相關技術資訊。
5.	著作權、所有權
授權軟體、使用手冊以及本契約第2條規定複製物之發明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本公司，所有權不移轉於顧客。
6.	媒體保證
授權軟體之儲存（記錄）媒體或使用手冊若有製造上之瑕疵，請顧客自購買日起90天内，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上開情事，本公司將無償更換授權軟體之儲存（記錄）媒體或使用手冊。
7.	關於授權軟體之保證
因使用授權軟體而發生直接、間接或附帶損害，包括第三人對顧客提出請求之一切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且亦不保證授權軟體毫無瑕疵，以及授權軟體之品質、功能符合顧客使用目的。
8.	契約期間規定
顧客將授權軟體包裝開封時，本軟體使用授權契約將回溯至受交付授權軟體及使用手冊之日起生效，且除有下列規定情事之一而終止外，契約持續具有效力。
1)	顧客違反本契約任一條款，本公司終止本契約規定之使用授權時。
2)	顧客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終止使用授權軟體時。
3)	授權軟體因侵害第三人之發明專利權、著作權等其他權利，遭聲請處分時，或有侵害之虞，本公司將以一個月為寬限期，經本公司通知終止本契約規定之授權使用時。
顧客於本契約終止時，應將授權軟體、使用手冊及其複製物銷毀，使第三人無法使用。
9.	損害賠償責任
當顧客違反本軟體使用授權契約條款，導致本公司產生損害時，本公司有可能向顧客請求損害賠償。
10.	出口限制
顧客未取得日本政府或該國政府必要之許可等，不得將授權軟體之全部或一部直接或間接出口國外。
11.	準據法及合意管轄
本契約之解釋以日本法律為準，本契約相關訴訟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為東京地方法院。
